影/高雄28歲醉男闖派出所挑釁!當場比不雅手勢 秒被警帶回

高雄男子酒後走進派出所挑釁員警,轉身比出不雅手勢,警方當場將其帶回依法處理。

高雄一名男子酒後鬧事,竟直接闖進派出所挑釁警方!28歲洪姓男子渾身酒氣走進前鎮分局復興路派出所,員警關心詢問是否需要協助,他卻表示沒有報案需求。警方請其離開時,洪男竟轉身對員警比出不雅手勢挑釁,當場遭警方制止並帶回處理,全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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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前鎮區日前發生一起酒後鬧事案件。一名28歲洪姓男子酒後情緒失控,竟走進派出所內挑釁員警,還比出不雅手勢,最終遭警方依法帶回處理。

警方表示,事件發生於今年1月31日晚間6時30分許。當時洪姓男子滿身酒氣走進高雄市前鎮分局復興路派出所。

值班員警見狀主動上前關心,詢問洪男是否需要警方協助或有報案需求。不過洪男表示自己沒有要報案,也沒有其他事情需要警方幫忙。

由於男子並無報案需求,警方隨即請他離開派出所。不料洪男轉身離開時,竟對現場員警比出不雅手勢,明顯帶有挑釁意味。

員警見狀立即上前制止,並依法採取強制力將洪男帶回處理。

警方指出,洪男的行為已涉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也就是在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的言詞或行為相加,但尚未達到強暴、脅迫或侮辱程度。

全案已移請台灣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依法可處拘留或新台幣1萬2000元以下罰鍰。

警方也提醒,民眾酒後應節制行為,若對執勤員警做出不當挑釁或干擾執法行為,仍可能面臨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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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名28歲洪姓男子酒後走進前鎮分局復興路派出所。
值班員警上前關心並詢問是否需要報案協助。
洪男表示沒有報案需求。
警方請他離開派出所。
洪男離開時對員警比出不雅手勢挑釁。
警方當場上前制止並將其帶回處理。
警方認定行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全案已移送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
依法可處拘留或1萬2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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