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樓墜亡真相翻盤 台南永康超商虐打逼債 5人改判強盜逃死罪怒火炸裂

台南永康全家超商大橋店丁姓店員遭虐跳樓慘死命案,高等法院台南分院31日對六名被告做二審宣判

台南永康超商虐殺案震撼再翻盤!二審認定「死因責任重分」,5人逃過拘禁致死重罪,改判加重強盜,刑期全面下修;唯獨開槍的曾漢仁被認定壓垮關鍵,逆勢加重至14年。從倉庫凌虐、逼簽百萬本票,到陽台槍響與13樓墜落,一條命在暴力與恐嚇中崩潰,判決一出再掀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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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姓男子(左)跟著丁男回到大樓住處,沒多久丁男就墜樓身亡

震驚全台的台南市永康區全家超商店員丁男遭囚虐墜樓命案,二審出現重大轉折。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於2026年3月31日宣判,撤銷一審「私行拘禁致人於死」定罪,改以「結夥三人以上攜帶兇器強盜罪」論處多名被告,並重新分配刑責。主嫌之一劉佳宥刑期由25年降為17年,店長陳羿伶由15年減為12年;而在陽台持槍開槍的曾漢仁,則被認定須單獨承擔致死責任,刑期反增至14年。全案仍可上訴。

案件主角為20多歲丁姓男員工,2023年4月至5月間,在台南永康區某超商倉庫內遭長時間拘禁與暴力凌虐。主導者為時任店長陳羿伶(約30多歲),因懷疑丁男侵吞公款,竟夥同其男友林志豪及幫派背景的劉佳宥、曾漢仁等人,組成多人集團對丁男「處理」。

案發過程殘酷。2023年4月27日,丁男先被帶入超商倉庫,遭徒手、酒瓶、鈑手輪番毆打,甚至被迫簽下高達百萬元本票,金項鍊亦遭搶走。現場傳出連續悶響與痛苦哀嚎,有人邊打邊喘,汗水與血跡混在地面,畫面令人不寒而慄。

長期凌虐下心理崩潰最終跳樓

5月3日中午,暴力再度升級。丁男被關進倉庫後,劉佳宥、曾漢仁等人持塑膠水管抽打其手心與臀部,痛苦呼喊回盪在狹小空間。期間,劉男甚至與幫派人士假冒公司高層致電丁母,恐嚇索討500萬元。丁母驚慌之下籌措20萬元匯款,卻遭陳羿伶挪作個人貸款,仍未換得兒子自由。

關鍵轉折發生在同日下午。曾漢仁押解丁男返回永康住處時,因不滿其拖延,於住處陽台持槍抵住丁男後腰並開槍。雖未擊中致命部位,但在長期虐待、恐嚇與無法逃脫的壓力下,丁男心理防線全面崩潰,最終從13樓陽台跳下身亡。

長期凌虐下心理崩潰最終跳樓

二審法官認定,曾漢仁持槍並開槍屬「臨時起意」,其他被告並不知情,亦無法預見,因此跳樓死亡的因果責任應由曾漢仁單獨承擔「傷害致人於死」。其餘人雖涉及拘禁與暴力,但僅成立加重強盜等罪,刑責因此大幅調整。

判決書亦重話指出,被告劉佳宥等人「強凌弱、眾暴寡」,為財害命且毫無悔意;陳羿伶身為始作俑者,竟在被害人受虐時冷眼滑手機,毫無人性。儘管部分刑期下修,但法院強調罪責不輕,對被害人家屬造成的是永久傷痛。

關鍵語錄部分,檢方與法官均指出:「本案暴力程度嚴重,對被害人身心造成極大壓迫。」而被告則辯稱「僅為討債、無強盜意圖」,甚至聲稱死者原有輕生傾向,引發輿論撻伐。

目前案件仍可上訴,社會輿論對於「改判減刑」與「責任切割」產生激烈討論,也再次凸顯幫派介入、職場權力濫用與暴力討債的結構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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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 永康 超商命案 凌虐致死 強盜罪 判決翻盤 幫派暴力 開槍 墜樓

案件起因:店長懷疑侵吞款項引發暴力
虐待過程:倉庫毆打逼簽百萬本票
關鍵轉折:陽台開槍心理崩潰
死亡結果:13樓跳樓身亡
判決變化:二審改判強盜罪
責任認定:開槍者單獨負致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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