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北區運動中心去年舉辦「全國青年盃游泳錦標賽」時,竟爆出女廁偷拍未成年少女的離譜案件。巫姓男子早有預謀,2025年6月6日先躲進地下1樓女廁,等兩名未滿18歲少女進入隔間如廁後,竟拿手機從下方縫隙伸入偷拍,當場被發現報警逮人。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巫男明知賽事期間人多,仍刻意藏身女廁對少年下手,嚴重侵害被害人隱私與身心發展;雖他事後坦承犯行、與被害人調解並履行完畢,法院仍依拍攝少年性影像2罪,合併判處1年5月徒刑、緩刑3年,並須接受性別平等法治教育3場次。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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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這起運動中心偷拍案,最讓人發寒的,不只是偷拍地點在女廁,而是犯案時機竟選在全國青年盃游泳錦標賽舉行期間。根據起訴內容與法院認定,巫姓男子在2025年6月6日得知北區運動中心當天有大型游泳賽事後,竟提前進入館內女性廁所躲藏,明顯不是臨時起意,而是帶著目的等人上門。
等到兩名未滿18歲少女先後進入廁所隔間如廁時,巫男竟拿出手機,從隔間下方縫隙伸入偷拍。所幸其中一名被害少女當場察覺異狀,立刻和友人報警,警方到場後將巫男查獲,並扣下作案手機;巫男見事跡敗露,還一度刪除影像,但仍被依法送辦。中檢後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的拍攝少年性影像罪將他起訴。
法院審理時,巫男坦承犯案,且被害少女證述、周邊監視器及扣案手機等證據都與案情相符。法官認為,他明知當天有大型賽事、場館內有大量年輕選手與民眾出入,卻仍故意潛入女廁偷拍少年如廁畫面,對被害人身心健康發展造成重大影響,行為沒有任何可輕忽之處。
不過,法院也考量巫男犯後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調解且已履行完畢,因此最終依拍攝少年性影像2罪,各判有期徒刑1年2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月,宣告緩刑3年,另命他在緩刑期間接受性別平等法治教育3場次。這起案件也再度讓外界質疑,大型賽事場館在人潮混雜時的廁所與隱私空間管理,是否還有更大的安全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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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犯案:巫姓男子在2025年6月6日、全國青年盃游泳錦標賽舉行期間,提前躲進台中北區運動中心女廁。
下手對象:他鎖定的是兩名未滿18歲少女,等對方如廁時拿手機偷拍。
當場敗露:其中一名被害人察覺異狀後立刻報警,警方到場逮人並扣押手機。
法院認定:法官認為巫男是預謀犯案,不是臨時起意,且對被害少女身心造成重大影響。
判決結果:法院依拍攝少年性影像2罪,各判1年2月,合併應執行1年5月。
緩刑條件:因巫男坦承犯行、已與被害人和解並履行完畢,因此獲宣告緩刑3年。
附帶命令:緩刑期間須接受性別平等法治教育3場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