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鐸獎女教師命案逃死定讞! 劉志明5度死刑逆轉無期 檢察總長邢泰釗卸任前提非常上訴

劉志明虐殺陳姓退休女老師逆轉逃死,檢察總長卸任前夕提非常上訴求改判。

【師鐸獎女教師命案逃死再翻盤 5度死刑變無期 檢察總長卸任前提非常上訴】

這起案子真的把社會對司法的信任撕開。
劉志明殺害師鐸獎退休女教師,曾一路5度被判死刑。
但更四審改判無期,最高法院2024年10月4日定讞,讓家屬與外界難以接受。

劉志明虐殺陳姓退休女老師逆轉逃死,檢察總長卸任前夕提非常上訴求改判。

【5度判死最後變無期】

案件從高雄地院、高雄高分院一審、二審,到更一、更二、更三審,都曾判處劉志明死刑。
但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後來駁回上訴,全案無期徒刑確定。
這也是為什麼這次非常上訴一出,再度引爆「重大殺人案量刑標準」爭議。

檢察總長邢泰釗。

【最高檢直接打法律見解】

最高檢主張,原判決引用公政公約,認為隨機、偶發、非計畫性的強盜殺人,不屬於「情節最重大之罪」。
但最高檢認為,是否具計畫性不該成為判斷死刑適用的單一決定因素。
換句話說,隨機殺人不一定比較輕,甚至可能讓每個走在路上的人都感到更恐懼。

【家屬痛批無期就是有期】

被害女教師丈夫、退休張姓教授曾在立法院公聽會沉痛表示,對他而言「台灣的無期就是有期」。
這句話之所以刺痛人心,是因為家屬面對的不只是判決結果,而是永遠失去親人的無期痛苦。
當司法用「有教化可能」與「非預謀」翻轉死刑時,社會追問的是,被害人的人性尊嚴到底被放在哪裡。

【真正炸開的是死刑標準】

這次非常上訴不等於案件已經改判,也不代表死刑立即恢復,而是最高檢要求最高法院釐清重大殺人案件量刑法律標準。
核心問題就是,犯罪是否有計畫性,能不能成為判斷「情節最重大之罪」的關鍵甚至唯一理由。
如果這個標準不被說清楚,未來每一起重大命案,都可能繼續在司法見解與社會感受之間撕裂。

這張圖片的 alt 屬性值為空,它的檔案名稱為 03070646-1024x576.png

爆料、投稿、澄清、加入 社群 私訊官方LINE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