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入獄獨養2子! 她投靠公公遭侵犯被逼墮胎 等不到判決含恨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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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一名女子,平時和丈夫、公公以及兩名小孩同住,只是丈夫入獄服刑後,失去經濟支柱的女子,只能依靠公公援助,結果民國111年,公公利用權勢對女子伸狼爪侵犯,導致女子懷孕,後續公公偽造兒子的簽名讓媳婦墮胎,身心崩潰的女子報警提告,彰化地院一審依2個利用權勢性交罪,處應執行1年6月徒刑,台中高分院二審駁回公公上訴,維持原判,可上訴。但令人唏噓的是,女子已於112年3月死亡,無法親眼見證公公入獄接受法律處罰。據判決書指出,女子106年嫁入夫家,並與丈夫育有2子,107年3月15日、109年12月15日,丈夫犯罪入獄服刑,女子跟小孩的日常生活開銷,只能依賴公公援助,沒想到公公卻於111年2月某日,罔顧人倫伸出魔爪,讓女子懷有身孕。

而111年4月16日,公公偽造兒子簽名,讓女子服用藥物人工流產,111年10月17日、18日其中一天,公公仍再度侵犯女子,起初女子報警提告,公公則辯稱女子是搞外遇才懷孕,兒子則表示,曾接獲女子控訴,「公公對她毛手毛腳、性侵」,隨後女子突然於112年3月死亡。

彰化地院一審時,法官發現女子情緒不穩有多次就醫紀錄,社工則表示,女子沒經濟能力,回娘家也不方便。提到過住在丈夫家才有辦法生活,法官勘驗一切證據,認為公公犯行明確,依2個利用權勢性交罪各處1年,應執行1年6月。

而公公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公公仍主張「女子搞外遇懷孕,自己怕左鄰右舍會講話,才陪女子去墮胎,檢察官起訴的都不是事實」,不過法官譴責公公為滿足自己不當慾望,利用女子經濟上仰賴其扶助的權勢關係,難認惡性輕微,且始終否認犯行,未見真誠悔悟,駁回公公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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