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勒索風電廠商320萬!麥寮前鄉長蔡長昆判囚5年6月…今入監服刑
▲前麥寮鄉長蔡長昆今入監服刑。(圖/記者游瓊華翻攝)
記者游瓊華、葉品辰/雲林報導
雲林縣麥寮鄉前鄉長蔡長昆因涉綠能風電工程勒索財物,全案歷經一、二審及上訴程序後,最終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褫奪公權4年。雲林地檢署今(11)日啟動防逃機制,通知蔡上午到案執行,隨後解送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服刑。本案源於綠能業者在雲林麥寮推動陸域風電開發期間,因工程規模龐大、利益可觀,引發地方關注與抗爭。檢方調查指出,蔡男於擔任鄉長期間,利用地方影響力與職務地位,並透過動員民眾至工地抗議等方式,向開發廠商施壓,進而以「每支風機40萬元、共8支」為由,要求支付合計320萬元。
▲前麥寮鄉長蔡長昆發動村民抗爭,藉此向綠能業者勒索財物。(圖/資料照)
判決認定,相關抗爭與停工風險造成業者龐大損失壓力,包含待機費用、設備租金及發電收益損失等,金額可能高達數千萬元。蔡男藉此與友人共同向業者施壓,最終由相關工程公司代為支付款項,再由工程款中回補。
雲林地方法院於去年8月間依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判刑5年6月,褫奪公權4年;台南高分院於同年12月駁回上訴,最高法院於今年5月7日裁定駁回,全案定讞。雲林地檢署表示,獲悉判決確定後立即啟動防逃機制,由檢察官指揮警方及相關單位通知蔡到案執行,蔡於今日上午報到後完成執行程序,隨即發監入監服刑。檢方也強調,貪瀆案件嚴重侵害公務廉潔及社會信賴,將持續落實嚴查、嚴辦及防逃機制,確保確定判決能確實執行,以維護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