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留學役男遭法院判刑! 公所連催3次仍滯外不歸! 10萬公庫代價全網看傻了!

【紐西蘭留學不回台!彰化役男三度被催才認罪判5月】

最炸的是,這名彰化胡姓役男不是沒收到通知,而是公所前後三度催告返國接受兵役處理,公文也由家人代收,卻仍留在紐西蘭求學、工作。直到案件進到法院,他才表示已經訂好返台機票,願意回來依法服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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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點卡在最高年齡】

判決指出,胡男經核准出境就學,但在2023年12月31日已屆出境就學最高年齡,依法應返國履行兵役義務。問題在於,他出境後仍繼續滯留海外,未依期限返台接受後續徵兵程序,讓整起事件從單純留學變成司法案件。

【公所催了不只一次】

彰化市公所先在2024年4月發函,要求他3個月內返國,接著又在同年10月與2025年4月通知返國接受徵兵檢查。這些公文分別由家人代收,但胡男都沒有依期限到場,彰化縣政府最後函送偵辦。

【家人證詞成關鍵】

檢方傳喚胡男時,他並未到庭,家人則證稱他知道自己要返國服兵役,但因為還要在紐西蘭念書、工作,所以沒有回台。這段說法也成為檢方認定他涉嫌逃避徵兵處理的重要依據,案件因此被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起訴。

【檢方語氣相當重】

檢方不只提到胡男年近28歲仍未服兵役,也強調兵役制度牽涉公平性與國防動員能力。起訴意見中特別指出,若役齡男子都以類似方式拒服兵役,將影響國家安全,因此建請法院從犯罪動機與社會影響審酌量刑。

【法院怎麼看這案】

彰化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胡男明知役齡男子有依法服兵役義務,卻在核准出境後長期滯留國外,妨害兵役徵集,也破壞兵役制度公平。不過,法院也考量他後續具狀認罪,並表明願意返台服役,因此未直接讓刑期執行。

【最後判決出爐】

法院最後依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胡男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3年。條件是他必須在判決確定翌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10萬元。也就是說,刑責不是沒有,而是暫緩執行,仍留下明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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