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街頭25日凌晨接連爆出毒駕與酒駕疑案。凌晨1時許,61歲劉姓騎士在花蓮市國聯五路逆向騎行,竟未察覺警車就在後方;員警趨前攔查時,他還辯稱自己有打方向燈,盤查後卻在其身上及車廂查獲依托咪酯菸彈、海洛因、提撥管、吸食器、針筒與止血帶,唾液快篩呈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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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2小時後,凌晨3時許,41歲李姓男子駕車轉彎未打方向燈遭巡邏員警攔停,身上散發濃重酒氣,酒測值被報導高達每公升1.17毫克。警方表示,劉男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毒駕公共危險罪、李男涉公共危險罪,均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並重申對酒毒駕零容忍,全面加強取締與溯源查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