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4月12日晚間,26歲吳姓男子飲酒後仍駕駛BMW沿台南台1線高速狂奔,超速、任意變換車道並接連闖越13處路口。行經官田區台1線與南64線路口時,他再次闖紅燈,猛烈撞上機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造成42歲印尼籍女子當場死亡、另2名男子受傷。
撞擊後吳男沒有停車救人,反而把車棄置在約400公尺外,透過友人藏匿38小時,直到律師陪同才到案,已無法回溯酒測。臺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於2026年7月20日認定其駕駛明顯受酒精影響,分別判刑12年6月及6年,合併執行17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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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BMW狂闖13路口奪命 撞死女移工竟神隱38小時 國民法官重判17年】
最震撼的不是一次失誤,而是一段持續失控的奪命路程。臺南地院認定,吳姓男子飲酒後駕駛BMW高速闖越13處路口,最後撞死1名女移工、撞傷2人;肇事後他沒有留下救人,反而逃了整整38小時。

【兩攤飲酒仍然開車】判決指出,吳男當日下午先在官田區與友人飲酒,傍晚又前往善化區有女陪侍的小吃部續攤,現場共消費15瓶啤酒及餐點。儘管實際飲酒量無法精確確認,他仍於晚間7時55分駕車上路。

【13個路口一路失控】吳男沿台1線由南向北行駛,過程中不斷超速、高速闖紅燈,變換車道時也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法院形容車輛宛如失控的保齡球,在省道上穿越13個路口,把每一名用路人都推入風險。

【紅燈路口撞上3人】車輛行經台1線與南64線交岔路口時,再次高速闖越紅燈,撞上一輛機車及一輛微型電動二輪車。42歲娜姓印尼籍女子遭強烈撞擊後拋飛至對向車道,因多處嚴重骨折當場死亡,另2名男子受傷。
【死傷之後選擇逃離】事故發生後,吳男沒有停下查看傷者、報警或協助救援,而是繼續駕車離開,再把受損BMW棄置於距離現場約400公尺的路邊。法院認為,這使倒地傷者暴露於再次遭輾壓或碰撞的危險。
【38小時讓酒測落空】棄車後,吳男被指聯絡友人協助藏匿,直到案發38小時後才在律師陪同下到案。因時間相隔過久,警方已無法測得案發時的酒精濃度;法院並認定其逃逸具有規避酒測的考量。
【法院不採只喝茶說】吳男承認超速、闖紅燈、撞死人及肇事逃逸,卻否認酒後駕車,辯稱陪心情不佳的友人到小吃部,自己只喝茶。國民法官法庭綜合飲酒行程、監視影像及嚴重違規軌跡,認定他已受酒精明顯影響。

【部分賠償仍難獲諒解】吳男已與2名受傷男子成立調解,並賠償死者家屬部分喪葬費,但法院指出,相關協商與賠償主要由家屬出面,難認其犯後態度良好。死者家屬無法原諒,被害女子的女兒也因家庭巨變無法繼續就讀大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