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9日下午5時許,台中市南屯區五權西路二段,38歲黃姓男子駕駛逾檢註銷車牌車輛遭警方攔查。員警見他眼神渙散、手部抽搐,懷疑受到藥物或毒品影響,要求接受唾液快篩;黃男持手機錄影,與員警當街激烈爭辯,並稱自己持有身障證明、長期服用醫院處方藥。
黃男29日晚間將影片上網,指控警方濫權及歧視身障,卻遭大批網友質疑違規在先,最終刪除貼文。第四警分局表示,唾液初篩對安非他命及苯二氮平類呈陽性,訊後依毒品及公共危險罪嫌送辦;但初篩並非最終判定,是否合法用藥、是否影響安全駕駛及是否成立犯罪,仍待正式檢驗與檢方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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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歲男控警歧視身障掀黑箱疑雲 快篩雙項陽性反遭送辦】
台中38歲黃姓男子拍片控訴警方「濫用職權」,強調手抖來自情緒及醫院處方藥,沒想到警方公布唾液初篩結果,安非他命與苯二氮平類均呈陽性,全案依毒品及公共危險罪嫌送辦,網路風向瞬間翻轉。

【註銷車牌才是攔查起點】事件發生於7月19日下午5時許,黃男駕駛的是逾期未檢、牌照已遭註銷的車輛。員警巡邏行經南屯區五權西路二段時發現異常,依法將車攔下,並非單純因為駕駛手抖就隨機盤查。

【警方觀察不只手抖】第四警分局表示,員警攔查時發現黃男眼神渙散、手部出現抽搐,疑似受到藥物或毒品影響。黃男則主張自己只是情緒激動,並非吸毒,雙方對於身體反應所代表的意義出現巨大落差。

【一句懷疑點燃街頭激辯】影片中員警直言,黃男手抖情況讓他懷疑吸毒,黃男隨即追問「憑什麼測我」,員警則要求先完成檢測再說。黃妻也加入爭辯,質疑警方是否將所有手抖者都視為不能開車。
【藥袋出現仍未平息爭議】黃男表示,妻子當場拿出醫院藥袋,證明他長期接受身心科治療,卻仍被要求快篩。他事後更質問,若最終不起訴,車輛折舊及其他損失是否應由政府負責,並向110及1999提出檢舉。

【雙項陽性不是最終定罪】警方表示,黃男配合唾液快篩後,安非他命及苯二氮平類呈陽性反應。不過,唾液快篩屬現場初步篩檢,結果不等同法院已認定吸毒或毒駕,後續仍須依正式檢驗及其他證據判斷。
【處方藥不代表一定安全】苯二氮平類可由醫師合法開立,常用於焦慮、失眠等治療,但也可能造成嗜睡、精神恍惚、反應遲緩及判斷力下降。即使屬合法處方,服藥後是否適合駕車,仍須依用藥種類、劑量與實際狀態判斷。

【公審警方卻遭留言洗版】黃男29日晚間將影片上網,希望質疑員警的執法方式,但不少網友認為他駕駛註銷牌照車輛違規在先,也有人主張既然認為自己清白,就應配合檢驗釐清。大量批評湧入後,原貼文已被刪除。
這起案件不能只簡化成「警察抓對了」或「身障者被歧視」。警方是否具備足夠客觀徵象、快篩程序是否完整、合法處方是否影響駕駛,以及公開影片能否呈現全貌,都應由證據說話;清楚透明的執法標準,才是維持道路安全與社會信任的關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