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8月3日,最高法院駁回李振豪第二波人口販運案上訴,判刑18年定讞。據報,曾任電影《角頭》臨演、被指為竹聯幫東堂東新會成員的李男,自2021年11月起與柬埔寨共犯合作,以高薪工作、協助清償債務為餌,將國人送往柬埔寨,再以每人數十萬元代價交給詐團。
被害人抵達後遭扣護照、限制自由,被迫從事詐騙;不服從或業績不佳者,可能遭毆打、體罰、關進小黑屋甚至轉賣。李男首波案於2024年判刑18年確定,第二波涉及30名被害人,一、二審判18年。法院斥其牟利並漠視人命,惡性重大;檢方將聲請法院裁定應執行刑。

【《角頭》臨演李振豪高薪拐人赴柬 兩案各判18年後最終關多久?】
最高法院今天再度駁回李振豪上訴,第二波人口販運案判刑18年正式定讞。這不是單純的海外求職詐騙,而是把國人以每人數十萬元代價交給柬埔寨詐團,被害人抵達後立刻失去護照與自由。

【高薪工作只是入口】判決認定,集團自2021年11月起,以高薪、遊戲客服、博弈工作或協助清償債務為誘因,鎖定經濟困頓者。應徵者以為能翻身,實際踏上的卻是被控制、被轉賣的跨國陷阱。

【人一落地就被控制】被害人抵達柬埔寨後,護照遭收走,還被要求支付高額贖金才能返台。有人被迫從事電信詐騙,若拒絕配合或業績不佳,可能遭毆打、體罰、電擊、關進密閉空間甚至轉賣。

【不是介紹工作而是人口買賣】法院認為,李振豪等人並非單純媒合職缺,而是與柬埔寨共犯分工招募、接送、辦護照、訂機票、記帳及發放報酬,再把被害人交付當地買方,從中抽取高額利益。

【前案18年後又吞18年】李振豪首波案件已在2024年被最高法院判刑18年定讞;第二波案件涉及30名被害人,一、二審仍判18年。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再度駁回上訴。
【兩個18年不是直接相加】李振豪目前有兩案各判18年確定,但實際要服刑多久,仍須由檢方向法院聲請裁定應執行刑。法院會依各罪關係、整體責任與法律上限決定,不等於新聞標題直接寫成36年。
【法院重話直指惡性重大】歷審指出,被告正值青壯,具備以正當工作維生能力,卻為高額利益組成跨國買賣人口組織,任由被害人陷入惶恐、無助與暴力威脅,嚴重侵害自由、身體及生命法益。
【受害人數不能草率相加】2024年報導曾以整體查緝統計88人受害,今天報導則指出前、後兩波案件分別涉及18人與30人。不同數字可能代表統計與起訴範圍不同,現階段不宜自行斷言總數就是118人。
這起案件真正可怕的,是犯罪集團把求職、債務與出國夢包裝成人口買賣入口。當招募、運輸、扣證件與暴力控制形成完整鏈條,打擊不能只停在最前端的人蛇,更要追查境外買方、金流與共犯,才可能重建社會對海外求職安全的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