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紅檳榔哥持甩棍痛毆室友】辦事沒辦好就暴打!頭耳被打到滲血「滿身條狀血痕」,瞎扯只打耳光遭法官重重打臉判刑】
鏡頭前作風海派的網紅,私底下竟是持甩棍毆打室友的施暴者?網紅「檳榔哥」施宇陽日前因涉嫌持警用甩棍將同住多年的室友打到遍體鱗傷,遭到檢方起訴。桃園地院近日判決出爐,施男不僅辯詞被法官全盤戳破,其過去的黑歷史也被一一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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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辦事不如意!網紅暴怒持甩棍痛毆室友頭部】 判決指出,施宇陽與被害人張姓男子自109年起同住,兩人既是室友也是工作夥伴。112年3月13日深夜10時至11時許,施男因交辦事務未達預期,在桃園住處客廳暴怒發飆。張男指控,施男情緒失控後隨手抄起警用伸縮甩棍(延伸棒),朝他的頭部、耳朵、肩膀、背部及雙腿連續狠抽猛打。張男被打到左耳撕裂出血、頭部劇烈鈍痛,連滾帶爬逃回家中求助,隔日在哥哥陪同下緊急前往聖保祿醫院急診,並陸續至雙和、東元、北榮等多家醫院治療採證。

【女友出庭護航「沒看到」!滿身條狀血痕成鐵證】 案件審理期間,施宇陽矢口否認持械打人,堅稱當天只是吵架氣不過「甩了對方一個巴掌」,傷勢全與他無關;其交往長達10年的閔姓女友也具結作證,聲稱當天只見到施男甩巴掌,沒看過張男脫上衣或受傷的模樣。然而法官當庭勘驗張男就醫照片,發現其頭部、肩頸到背部滿布一道道清晰可見的「條狀滲血傷痕與挫傷」,一般肉眼即可輕易辨識,絕非徒手巴掌所致。法官認定閔女證詞顯有偏頗迴護男友之嫌,不足採信。

【有毒品前科素行不良!缺席審判遭判拘役59日】 法官調查指出,張男與施男同住近5年期間,張男多次因不順從施男心意而遭棍棒或拳腳暴力相向。施男過去即有毒品、妨害秩序等不良前科,案發後歷經近2年偵審程序仍矢口否認犯行,甚至在法院審判期日無正當理由缺席不到庭,亦從未向被害人道歉或達成和解,法敵對意識強烈。桃園地院因此依法為一造缺席判決,依《刑法》傷害罪判處施宇陽拘役59日,得易科罰金,折算標準為每日新台幣2000元。
可以易科罰金。
根據該份判決主文,法院已諭知得易科罰金,具體折算標準如下:
- 宣告刑度:處拘役 59 日
- 折算標準:以新臺幣 2,000 元折算 1 日(一般常見案件多為每日 1,000 元,本案法官裁定以 2,000 元折算)
- 罰金總額:59 日 × 2,000 元 = 新臺幣 118,000 元
依《刑法》第 41 條規定,判決確定後,被告可具狀或親自向地檢署執行科檢察官聲請繳納罰金以代替服刑;除非檢察官認為「確因不執行監獄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否則拘役刑度通常均會准予易科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