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屏東軍火毒梟爆槍戰】假釋藏9槍狂轟鐵門!差幾公分打死警察…二審「當庭掏27萬現金賠警」殺人未遂獲減刑】
家裡藏滿衝鋒槍與手槍,警方上門查緝竟隔門開槍火拚!屏東一名假釋男在住宅區囤積強大火力,攻堅時朝門外員警連開3槍險奪命。原本一審遭重判近20年,上了二審突然「大徹大悟」掏出27萬現金賠償員警,成功換得法官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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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釋期間暗藏9槍!住家淪小型軍火庫】 檢警調查,有犯罪前科且處於假釋期間的吳姓男子,竟在屏東萬丹鄉新鐘路的民宅內暗中囤積驚人軍火,起獲火力包括2支衝鋒槍、7支手槍以及大量子彈,火力強大宛如小型軍火庫。2023年6月19日,屏東警方接獲情資前往該處查緝槍毒,員警在屋外大聲表明警察身分並要求開門配合受檢。

【隔著鐵門狂開3槍!子彈穿門險中警察】 吳男與妻子非但不願開門配合,吳男更直接持槍朝大門外連開3槍:
- 子彈貫穿鐵門:強大威力直接射穿厚重門板,子彈一路飛射擊中對街民宅外牆,彈痕怵目驚心。
- 生死一瞬間:子彈僅差幾公分就擊中門外警戒的攻堅員警,所幸員警反應迅速即時閃避,現場未造成人員傷亡。
- 強勢破門壓制:警方隨後發動強勢攻堅,當場將吳男制伏上銬,依殺人未遂、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起訴。

【辯稱誤觸搬公約求情!一審法官重判近20年】 一審審理時,吳男矢口否認有殺人意圖,辯稱「以為仇家找上門、一時緊張才誤觸扳機」;其辯護律師甚至搬出《兒童權利公約》,聲稱為了照顧同住兒童請求從輕量刑。一審法官痛批,吳男在住家藏匿大批槍彈,甚至在小孩同住的環境下引發激烈槍戰,根本是把孩子推進火坑、無視兒童安全,依殺人未遂判9年10月、槍砲罪判9年2月,合併重判近20年徒刑。
【二審認罪掏27萬和解!法官認具悔意予以減刑】 全案上訴高雄高分院後,吳男態度出現180度大逆轉,當庭全盤認罪坦承犯行,並直接拿出27萬元現金,分別以8萬元、7萬元及12萬元當場賠償3名受驚嚇的執勤員警達成和解並給付完畢。二審合議庭認為,吳男雖未在案發第一時間認罪,但審理期間坦承犯行並已完成賠償,足見具有悔悟之心,因此將殺人未遂罪部分由9年10月下修改判為8年;持有大批槍械部分考量危害社會治安甚鉅,仍維持原判9年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