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賺2萬換73年牢飯!出獄車手死性不改榨乾40人,裝可憐求減刑遭法官「一罪一罰」重判下場超悽慘!】
賺不到兩萬塊的詐騙微薄薪水,竟然換來高達 73 年 4 個月的超重刑期!彰化一名 35 歲姜姓男子才剛因為當車手被關完出獄,沒想到死性不改,再度加入詐騙集團狂領 186 萬贓款,結果被法官依 40 個加重詐欺罪一罪一罰,徹底斷送下半輩子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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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操舊業死性不改,淪為集團免洗筷】 這名 35 歲的姜姓臨時工,過去就曾因為擔任詐欺車手被判刑 3 年 6 個月。沒想到他出獄後完全沒有悔改之意,又被「中部發大財」詐騙集團的「董事長」、「阿姆斯特丁」等上游吸收。他拿著騙來的人頭帳戶,瘋狂穿梭在各大銀行與超商 ATM 提領被害人的血汗錢,心甘情願淪為黑心集團的免洗筷。
【榨乾40名被害人,自己只分得20元】 檢警調查發現,這個詐團手法極度惡劣,用假求職、假客服騙取人頭帳戶跟存款。姜男在 2023 年 12 月起短短一個月內就提領了近 186 萬元,害慘了 40 名被害人。其中一名趙姓網路賣家一次就被騙走 25 萬 7 千元;最慘的是有一筆 2000 元的詐騙款項,身為最底層車手的姜男,竟然只分到區區 20 元的犯罪所得。

【求情遭法官打臉,40罪連發重判】 面對審判,姜男還試圖在法庭上裝可憐,辯稱自己只是「低階車手」、獲利微薄,且已經坦承犯行,希望法官能從輕量刑。但法官審理後直接狠狠打臉,痛批他早有詐欺前科卻不思正當謀生,不僅死性不改再次犯案,甚至連一毛錢都沒有賠償給被害人,完全不符合任何減刑的要件。

【一罪一罰毫不手軟,下半輩子吃牢飯】 最終地方法院法官祭出鐵腕,認定姜男犯下刑法第339條之4的「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一罪一罰毫不手軟,40 名被害人就等於 40 條罪名。每條罪各判處有期徒刑 1 年 10 個月,合併計算下來,總刑期高達令人咋舌的 73 年 4 個月。

雖然全案還可以上訴,但這個判決無疑是對所有詐騙車手最嚴厲的警告。為了區區一個月兩萬元的黑心錢,賠上自己超過 70 年的自由,不僅這輩子注定要在監獄裡度過餘生,連帶的犯罪所得也將面臨追繳沒收。這場為了「發大財」的荒謬打工,最終換來的只有法律最無情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