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花板裝集音器偷錄17個月!調查官監控樓上鄰居 私人對話全錄下判賠25萬定讞

法務部調查局黃姓調查官於住處天花板裝設集音器監控樓上鄰居,遭法院認定侵害隱私權。

【【調查官天花板裝集音器】24小時全天候監控!樓上住戶「私人對話全被聽光」17個月,高院認證手段脫序判賠25萬定讞】

以為自己家是最安全的避風港,沒想到天花板下竟然有一台「集音器」每天24小時不間斷偷錄你的生活!一名任職調查局25年的資深調查官,因懷疑樓上鄰居發出噪音,竟在自家天花板裝設專業集音設備長期監控,法院審理後重重打臉,判賠25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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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花板暗藏「聲音放大器」!調查官24小時全天監控】 判決指出,任職於法務部調查局國內安全調查處、曾任廉政處調查官的黃姓男子與許姓妻子,住在台北市大安區某大樓6樓。黃男因不滿7樓任職銀行的薛姓鄰居生活聲響,自2021年7月3日起至2022年11月24日止,在自家天花板私自架設俗稱聲音放大器的「集音器」及錄音設備,對7樓展開長達17個月、每天24小時的不間斷錄音蒐證。

【打官司驚覺隱私被扒光!連夫妻私聊都錄得一清二楚】 直到2022年1月雙方因噪音問題爆發爭執對簿公堂,檢方在勘驗錄音光碟時,薛男才震驚發現,自己與妻子在家中客廳、臥室的日常對話、私人作息聲響,竟然全被樓下用高靈敏度集音器錄得一清二楚。薛男主張集音器能將細微聲音放大,形同在家中裝設竊聽器,身心承受極大恐慌與精神折磨,憤而向黃男夫妻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57萬3000元。

【非常態蒐證!沒報警沒找環保局…法院痛批手段過當】 黃男夫妻雖辯稱是為了維護居住安寧才蒐證,但法院調閱證據後發現多項離譜疑點:

  • 手段極端罕見:一般噪音蒐證多使用分貝計、錄音筆或手機,黃男直接使用「集音器」穿透樓板集中放大聲響,手法極端罕見。
  • 知情錄音仍不停止:黃男在錄音期間早已明知已錄得鄰居私密談話內容,卻未立刻停止或過濾,依然持續錄音長達17個月。
  • 未循正常合法途徑:黃男從2021年7月開始偷錄,直到隔年1月才找鄰居反應,期間從未報警、從未向環保局檢舉,亦未向其他住戶查證,完全違背一般常理。

【高院駁回上訴!判賠精神慰撫金25萬定讞】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認為,刑法妨害秘密不起訴不影響民法隱私權侵權之認定。人民在私人住宅內的生活動態與交談,享有絕對不受他人侵擾與窺探的權利。黃男夫妻的監控行為已嚴重逾越合理蒐證手段、徹底違反比例原則,考量雙方身分地位與受害程度,判決黃男夫妻連帶賠償薛男25萬元確定,不得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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