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女10萬賣男友到緬甸詐騙園區!19歲少年受虐失聰

這個故事發生在中國廣東,一名17歲少女為了賺取10萬元人民幣,將19歲男友騙到緬甸,並賣給詐騙集團。男友被迫參與詐騙工作,每天工作16至20小時,若未達業績會遭毒打,最終失去聽力。經過家屬高額贖回後,他於今年6月獲救。該少女被捕,但由於中國法律中對成人男性的拐賣罪行無明確規範,僅能向她求償物質損失。這件事揭示了情感信任的危險,以及法律在處理此類案件上的漏洞。

另一種恐怖情人?17歲少女為了10萬元,竟把男友賣給緬甸詐騙園區!導致男友受虐毒打、聽力受損,最後由家屬高額贖回。

此事發在中國廣東,17歲少女在2月時把19歲男友騙到緬甸,賣給詐騙集團獲利10萬元人民幣(約台幣41萬)!受害男方家屬表示,兩人於去年底在桌球廳認識,少女一身名牌穿著性感,表示父母是政府官員,在各地都有投資,兩人戀愛後,少女聲稱家族在緬甸有做生意,希望兩人一起到緬甸工作。

今年2月少年隱瞞家人和少女一起飛往泰國曼谷,來到緬甸邊境後,少女謊稱要去接人先行離開,男生才感覺不對勁,來接他的人帶著槍,還沒收了他的護照和手機,押著他前往緬甸詐騙園區。

少年被押到緬甸詐騙園區,被迫剃光頭髮、執行電話詐騙,每天工作16至20小時,若業績不理想就會被毒打且關在小黑屋,不時會被掌摑、用鐵棍毒打,由於達不到業績,少年被毒打到耳朵失去了聽力。由於無法創造業績,最後經由緬甸潮汕商會協助下,家屬才得以用35萬人民幣贖金(約台幣146萬)將少年贖回,最終在今年6月獲救,並經由媒體揭露此事。

受害家屬表示希望少女受到嚴懲,才17歲竟做出如此惡劣的犯罪行為,不明白弟弟為何如此迷戀她,直指根本是「典型戀愛腦」。而少女事後雖被警方逮捕,但中國刑法中「拐賣婦女、兒童罪」未涵蓋成年男性,法律存在空白,僅能以「因犯罪行為遭受物質損失」如醫療費用、被拘禁期間無法工作、贖金損失等向少女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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