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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一名王姓男子因懷疑前妻出軌、又見對方另結新歡,竟心生怨恨,重金聘請黑幫分子三度設局追殺前妻,從假車禍到持棒闖店行兇,手段兇殘,所幸被害人均命大逃過。全案曝光後震驚社會。桃園地院一審依殺人未遂等罪判處王男12年徒刑,台灣高等法院審酌其事後與被害人和解,今改判王男 11年2月徒刑。

🔪 三度策劃「必死令」 假車禍、闖店攻擊樣樣來
根據起訴書,王姓男子與前妻於2023年6月離婚後懷疑對方外遇,於是找上自稱黑幫分子的 24歲王男「幫忙處理」。王男隨即召集程男、羅男、熊男、李男及黃姓少年等人協助,受王姓主謀指使,密謀對前妻下「必死令」。
第一次行動發生於 2024年9月19日晚上7時32分,在桃園市中壢區中豐北路、大圳路口,黑幫成員駕車 飛撞前妻騎乘機車,被害人被撞飛倒地、臉部重創、牙齒斷裂、鼻骨骨折,頭部與四肢多處挫傷,所幸送醫搶救後撿回一命。
行兇者事後各領取 40萬與10萬元酬勞。
然而王男見前妻康復後怒氣未消,半個月後(11月5日)再度下令,在中壢環球購物中心地下停車場埋伏,意圖再度追撞,不料當時前妻未在車上,行動失敗。
⚠️ 第三次「闖店殺人」 竟誤認已死還順手搶劫
兩次殺局未果,王姓主謀惱羞成怒,再度指示手下「必須處理掉她」。
11月14日傍晚,李男與黃姓少年闖入前妻經營的通訊行,李男持鋁棒朝前妻頭部猛擊數下,見對方倒地失去意識誤以為死亡,竟順手洗劫現金17萬元與多支智慧型手機逃逸。
黃姓少年在途中私吞部分贓物,仍將部分戰利品交給主謀王男,王男獲10萬元酬勞與手機4支,行凶的李男僅分得2千元現金。
⚖️ 法院痛斥心狠手辣 「為愛生恨、三度殺機」
桃園地院一審認為,王姓主謀三度出資教唆殺人,令前妻長期活在恐懼之中,社會危害極大,判處王男12年徒刑。其餘黑幫共犯分別依參與程度判刑 10年與7年以上徒刑。
案件上訴後,王男與前妻以 350萬元達成和解,程男也賠償50萬元。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量刑因子改變,將主謀王男改判 11年2月徒刑、程男改判 6年10月徒刑,其餘共犯維持原判。
👩⚖️ 法院強調
法官痛斥:「為情生恨竟三度出手奪命,行為冷血,毫無悔意。」
所幸被害人命大逃過,否則本案後果不堪設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