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一名越南籍女子 A 今年 2 月依應召站指示前往台北市一處民宅從事性交易,未料卻遇上佯裝嫖客的臥底警員。A 女一進房間便脫光衣物準備交易,警員立即出示證件表明身分,當場逮捕並查扣 2000 元所得。警方也順勢溯源,將負責租屋的男子「阿榮」(化名)查緝到案。

判決書指出,阿榮與網友「Mai anh」、「妹妹」等人均為應召站集團成員。為提供性交易場所,阿榮於去年 12 月以每月 1.5 萬元租下台北市一間房子,由集團成員在網路論壇刊登廣告,招攬不特定男客。
警方今年 2 月在網路巡邏時鎖定廣告並安排釣魚查緝,由警員假扮嫖客聯繫上 A 女進行性交易,成功將整個運作鏈曝光。
A 女落網後坦承性交易事實,並詳細供出應召站如何聯絡、拆帳方式及集團成員身分,使檢方認定阿榮涉入程度重大。
阿榮辯稱,他只是幫越籍女子「妹妹」租房,以為對方要自住,否認知情。但法官認為 A 女供詞具體,且阿榮行為明顯協助性交易場所運作,難以採信其辯解。
台北地院審酌其犯後態度尚可,最終以 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 判處有期徒刑 2 個月,得易科罰金 6 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法院也提醒,提供場所供性交易屬違法行為,相關集團成員將依法追究刑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