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一名劉姓男子接手母親創立的「西方如來寺」,自稱「老師」,誆稱母親過世後成佛、名號為「無量金菩薩」,可替信徒消災解厄、扭轉因果。劉男長達 15 年 以宗教名義,對 5 名女信徒 進行精神控制與性侵,甚至要求被害人簽署「性愛同意書」,有女信徒痛訴「活在恐懼與絕望中」。台中高分院認定一審量刑過輕,撤銷原判,改判 有期徒刑 16 年,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地檢署起訴指出,65 歲劉男於 2009 年 接手母親創設的佛堂「西方如來寺」,對外宣稱母親升天成佛,名號「無量金菩薩」,並自任佛堂釋法師父兼桌頭,要求信徒尊稱他為「老師」,將其視為「無上之主」,凡事必須聽從指示,否則將招致厄運。他更自稱具有「他心通法」神力,能看穿他人內心與因果命運。
檢方調查,劉男專挑女性信徒在人生遭逢重大困境時下手,包括罹患癌症、感情或經濟不順等,藉機進行一對一「諮詢」,誆稱唯有「愛老師」、「和老師修X(性行為)」才能最快傳達信任、扭轉因果。
其中一名女信徒因罹患乳癌前往求助,劉男誆稱「無量金菩薩」降示,指她病情將惡化、兒子會變成同性戀,除非與他性交、產生「情愛因果」才能改變命運,並要求對方簽署內容記載「性交皆屬自願」的性愛同意書。
另有女信徒欲挽回前男友,劉男則恐嚇「妳這輩子紅顏薄命,會當酒家女早死」,要求她向「老師」學習如何與男人相處。檢方查出,劉男 15 年間性侵 5 名女子共 58 次,還有被害人因「菩薩交代要孝順老師」,送劉男一輛黑色賓士並長期供養佛堂,多次被迫與其性交。
檢方指出,劉男假借宗教之名,將自己塑造成「神」,惡意玩弄多名人生不順的女信徒,長期性侵後更以言語羞辱被害人,譬如「和你修X很無聊」、「難怪妳老公會出去找女人」,完全漠視被害人性自主權,依 強制性交罪 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台中地院一審認定劉男成立 48 個強制性交等罪,分別判處 3 至 4 年不等,合併應執行 10 年。檢方不服上訴,指出劉男犯行長達 15 年、被害人數與次數眾多,若依法累計刑期最高可達 168 年 11 月,一審僅判 10 年顯屬過輕。
劉男亦提起上訴,主張自己已坦承犯行、態度良好,無法與被害人和解是因對方提出 600 萬、800 萬及 1000 萬元 和解金額過高,認為一審量刑過重。
台中高分院二審審理認為,劉男利用宗教與精神控制,趁女信徒人生遭逢重大危難時性侵,無視被害人拒絕,甚至要求模仿A片內容性交,並以性愛同意書規避責任,手段極為惡劣。有被害人直言,長期遭劉男勒索、霸凌與言語羞辱,生活在恐懼與絕望中。
高分院認定一審部分量刑失當,考量劉男侵害人數、次數及犯罪期間均屬重大,撤銷原判,改判 有期徒刑 16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