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式返程變惡夢! 校長師德全面崩壞 解聘處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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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教育界爆發嚴重師德爭議。一名國小黃姓校長日前參加同校女老師親屬告別式後,竟趁與女老師同車之際,對其襲胸、強吻、舔耳,行徑令人震驚。女老師不甘受辱報警提告,案件經司法審理後,黃男遭判性騷擾罪確定,並被校方解聘、兩年內不得再任教師,其後提出行政訴訟亦遭法院駁回。

檢方調查指出,事件發生於2022年11月11日。黃姓校長參加女老師親屬告別式後,由女老師駕車載其離開。當日下午2時49分許,車輛停等於路邊期間,黃男突然對女老師強吻嘴唇、舔耳,並隔著衣物撫摸其胸部等身體隱私部位。

未料事隔不到20分鐘,當日下午3時4分許,黃男又趁女老師開車行駛途中,再度以手撫摸其大腿等隱私處。女老師當場情緒崩潰,隨即報警處理,相關過程亦被行車紀錄器完整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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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曝光後,引發外界譁然。黃姓校長已先被解除校長職務,並降調至他校擔任教師。黃男到案後坦承犯行,檢方綜合行車紀錄器譯文與影像等證據,認為其行為雖未達強制猥褻程度,仍已構成性騷擾,遂依《性騷擾防治法》提起公訴。

台東地方法院審理時指出,被害女教師心靈受創,迄今難以平復,且黃男事後未與被害人達成調解或和解,依其犯下2個性騷擾罪,分別判處拘役50天、30天,應執行拘役60天。二審維持原判,並宣告緩刑2年,全案定讞。

除刑事責任外,校方教師評審委員會亦於去年決議解聘黃男,並限制2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經台東縣政府核准。黃男不服,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主張即便有性騷擾行為,也應僅予記過等較輕處分,解聘違反比例原則。

不過,合議庭審理後認定,黃男對女教師之性騷擾行為事證明確,縣府處分並無違誤,最終裁定駁回其訴訟。此案也再次引發社會對校園權勢性騷擾、師德把關與不適任教師淘汰機制的高度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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