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男遇詐報案遭警拒受理還被辱罵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劣警記一大過合法
台南市一名吳姓男子去年遭遇詐騙後,身心受創,在妻子陪同下於深夜前往新化分局山上分駐所報案,卻遭值勤的謝姓警員多次推諉拒絕受理,甚至錯誤宣稱「需回戶籍地分局報案」,不僅未依法處理,事後更以「這個真的是白癡」等語嘲諷報案人,行徑引發爭議。台南市警局調查後認定謝員工作不力,記一大過處分;謝員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終遭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駁回,確認懲處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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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生於去年5月29日深夜,吳姓男子因遭詐騙,前往現居地所屬的新化分局山上分駐所報案,卻遭謝姓警員以「以戶籍地為管轄」為由拒絕受理,並稱「你關廟來,你報錯了,你要到關廟那邊」,即便吳男一再表示目前居住在山上,謝員仍堅持不受理,要求其前往歸仁分局。
期間,吳男當場聯繫165反詐騙專線,請專線人員協助向分駐所說明依法可受理報案,但謝員仍執意表示「發生地就是他的戶籍地」,拒絕受理。即使勤指中心隨後致電要求依法受案,並明確說明「報案不以戶籍地為限」,謝員仍辯稱吳男「不願意報案」,事後也未主動通知吳男返回完成程序。
最終,吳姓夫妻只得於隔日凌晨0時12分轉往關廟分駐所完成報案。吳男並向警方表示,自己已因遭詐騙身心俱疲,卻還要被迫奔波多處報案,心理與精神壓力極大,並因此向110檢舉謝員不當處置。
更具爭議的是,警方調閱監視錄影器後發現,謝姓警員在值勤期間,竟向其他民眾以輕蔑語氣嘲諷吳男,稱其「這個真的是白癡,幹,又不是住這還在這裡亂」、「他自己買東西然後解除,這就真的白癡的啊」,言行明顯失當。
台南市警局調查認定,謝員確有拒絕、推諉受理刑事報案之事實,且情節重大,於去年8月14日核予記一大過處分。謝員不服,提起復審及行政訴訟,主張處分過重、違反比例原則。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謝員違反警察依法受理報案義務,且態度輕蔑、言行不當,對報案民眾造成二度傷害,警局所為懲處並無違法或不當之處。合議庭最終判決駁回謝員之訴,確認記一大過處分合法、適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