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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通緝】竹聯幫明仁會桃園分會組長蔣文舜走私2公斤毒品判6年 發監前人間蒸發
竹聯幫明仁會桃園分會組長**蔣文舜**,因於民國112年3月自馬來西亞走私約2公斤甲基安非他命來台,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確定,惟台北地檢署通知其發監執行時,蔣文舜卻已失聯逃匿。檢察官聲請沒收其刑事保證金20萬元獲准,近日將依法發布通緝。

走私毒品遭判重刑 定讞後失聯
本案源於112年3月,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接獲關務署台北關情資,查獲販毒集團以航空貨運快遞方式,將甲基安非他命夾藏於衣物中,自馬來西亞走私入境。檢警當場逮捕蔣文舜及其小弟葉承恩,並查扣俗稱「石頭」的安非他命結晶63顆,純質淨重約2公斤。

台北地檢署依運輸第二級毒品罪起訴蔣、葉二人,案件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初審期間,蔣文舜因供出毒品上游「楊展越」,一度獲減刑判處1年11月,並宣告緩刑5年;葉承恩則判刑1年9月、緩刑2年。惟檢方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

高院改判6年 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改判蔣文舜有期徒刑6年、葉承恩2年6月。兩人再上訴最高法院,今年6月遭駁回,全案定讞,蔣須入監服刑6年。

然而,北檢通知蔣文舜發監未果,並囑託桃園地檢署傳喚亦未到案,警方拘提無著,檢方認定其已逃匿,遂向台北地院聲請沒收其20萬元刑事保證金獲准,並將對其發布通緝。
明仁會高調活動引發修法 警調全面嚴查
此外,112年3月明仁會曾高調舉辦春酒活動,引發社會關注,時任行政院長**陳建仁**下令警方嚴查嚴辦。立法院同年5月完成《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修法,新增俗稱「明仁會條款」,以遏阻幫派公開活動氣焰,警調亦同步加強查緝明仁會涉入詐騙、毒品及暴力等不法行為。

律師洩密案另案偵辦
本案另有插曲。檢警偵辦期間發現,律師閻道至涉嫌在陪同葉承恩應訊後,將其供述內容及偵查進度洩漏給蔣文舜,甚至通知蔣丟棄手機滅證。台北地檢署已另案將閻道至起訴,持續追究相關刑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