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跨年夜街頭槍響!嫌煙火太吵當街開槍傷2人 法官裁定無保請回、檢方火速抗告
高雄市三民區跨年夜驚傳槍擊案。50歲劉姓男子疑因不滿民眾在路旁施放煙火過於吵雜,竟持改造手槍當街射擊,造成2名民眾受傷。警方獲報後迅速到場,當場將劉男逮捕並查扣作案槍枝。全案經檢方聲請羈押,惟高雄地方法院法官以劉男未逃逸、槍枝已尋獲且坦承犯行等理由,裁定無保請回,引發檢警錯愕,檢方已提起抗告。


高雄地檢署表示,檢察官認為原裁定尚有違誤,已彙整相關事證並敘明理由,昨(X)日下午依法提出抗告,力求將劉男羈押,以維護社會治安、安定民心。
據了解,案件發生於上月31日深夜11時30分許,正值跨年歡慶時刻。劉男搭車前往三民區天祥路與鼎金後巷口附近,下車後見田姓男子與黃姓女子等人在路旁燃放鞭炮,雙方發生口角衝突。劉男疑酒後情緒失控,竟持改造手槍朝對方射擊。

事件造成田男胸部及小腿中彈,傷勢一度危急,經送往高雄榮總緊急搶救後撿回一命;黃姓女子則手指擦傷。警方趕抵現場後,發現劉男仍在現場,隨即將其逮捕並起獲作案槍枝。
檢方指出,劉男在公共場所持槍射擊,行為已嚴重危害社會安全,涉犯殺人未遂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犯罪嫌疑重大,因此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不過,法官審理羈押庭時,認為劉男犯案後未離開現場、作案槍枝已查扣,且到庭時辯稱無殺人犯意,僅因酒後不滿煙火噪音而開槍,並非刻意致人於死,遂採信其說詞,裁定無保飭回。

此結果傳回承辦警方後,讓基層員警相當錯愕,直言跨年夜全力辦案、證據明確,且仍有被害人躺在醫院治療,卻遭裁定無保請回,難以接受。警方已依檢方指示補強相關證據,靜待高院審理抗告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