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重拳反詐 涉詐犯罪今起納入鞭刑 最高可判24鞭
為遏止詐騙犯罪激增,新加坡 (12月30日)起正式實施新制,將鞭刑納入詐騙犯罪的刑罰選項,在原有監禁與罰款之外,對涉詐人員施以更嚴厲處分,最高可判處24下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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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新加坡內政部 統計,2020年至2025年上半年,新加坡因詐騙造成的財務損失已超過28億美元,報案案件累計高達19萬宗,詐騙問題已被視為嚴重社會與治安威脅。
新加坡國會於今年11月通過《刑法修正案》,並於今日正式生效。新制規定,詐騙犯除須面臨監禁與罰款外,將被加判最少6下、最多24下鞭刑。適用對象不僅包括詐騙主謀,也涵蓋替詐騙行動招募人力者,以及詐騙集團成員。

此外,若民眾明知涉及詐騙行為,仍提供個人銀行帳戶、手機SIM卡或其他個資,協助詐騙集團進行金流或洗錢行為,最高亦可判處12下鞭刑。
所謂鞭刑,是以長約1.2公尺、直徑約1.27公分的藤鞭,抽打犯人裸露臀部的體罰方式。新加坡律師公會過去曾形容,受刑者在遭鞭打三下後,臀部即可能出現嚴重撕裂傷。
新加坡過往僅對50歲以下男性犯人,在毒品犯罪、搶劫及性犯罪案件中施以鞭刑,並搭配有期徒刑。此次將鞭刑正式納入詐騙犯罪處罰,被視為新加坡反詐政策的重大轉向,也釋放出「零容忍」的強烈訊號。
官方強調,透過提高犯罪成本,期望有效嚇阻詐騙集團及其金流、後勤體系,從源頭削弱詐騙產業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