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雙屍命案】殺害鄰居夫妻 高分院一致維持死刑 吳龍滿聽判僅回「喔」
高雄市苓雅區前年9月15日發生震驚社會的鄰居殺人案。被告 吳龍滿 清晨持刀闖入樓上鄰居住處,殺害羅姓男子及其妻子蔡姓女子,兩名年幼子女目睹父母遇害全程。一審判處吳龍滿兩個死刑,經上訴後,高雄高等法院 今(判決日)一致決議維持原判。

判決宣示時,吳龍滿以視訊方式聽判,得知維持死刑後,僅淡淡回應一句「喔」,態度冷靜。
判決指出,案發於前年9月15日上午,吳龍滿自苓雅區武廟路某大樓逃生梯上樓,持水果刀闖入羅姓夫妻住處。當時35歲蔡女正準備送兩名幼子上學,吳男直接進入客廳,朝蔡女連刺5刀,致其當場死亡。
隨後,吳男走進主臥室,見36歲羅男仍在床上睡覺,無視現場兩名幼童在場,朝羅男胸腹等要害刺殺8刀,羅男亦當場喪命。羅、蔡夫妻的兩名幼子,成為本案唯二目擊證人。
一審期間,吳龍滿全程行使緘默權,犯後拒絕聘請律師,心理狀態顯得異常穩定。地方法院合議庭認定其犯下兩個殺人罪,行為手段凶殘,判處兩個死刑。
上訴至高雄高分院後,吳龍滿仍否認犯行,質疑兩名幼童證詞的可信度,甚至聲請傳喚幼童出庭作證,並指控警方蒐證密錄器遭剪接。合議庭審酌後,認為無再傳幼童作證之必要,並綜合現場跡證、鑑識結果及相關事證,認定吳龍滿確實殺害羅姓男子與蔡姓女子。
高分院指出,本案屬於手段極端殘忍、情節重大之殺人案件,對被害家庭與社會造成難以彌補的重大傷害,依法維持死刑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