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台鹽綠能掏空弊案,今裁定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台綠前總經理蘇坤煌及鴻暉公司負責人蘇俊仁3人准予交保,其中陳啟昱以新台幣1200萬元交保,蘇坤煌與蘇俊仁各以700萬元交保,並一律加裝電子監控,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同時禁止與證人接觸或有任何騷擾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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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指出,蘇坤煌與蘇俊仁家屬已於今日下午完成交保手續,兩人隨即步出看守所;至於陳啟昱因交保金額較高,家屬向法院表示需至明(27)日才能辦理相關手續,若屆時無法籌齊款項,陳啟昱恐將繼續羈押,於看守所內度過農曆年。
台南地院合議庭說明,陳啟昱等3人被控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71條多項罪名,包括加重使公司為不利益交易、加重特別背信等,法定刑度均在7年以上,屬重大經濟犯罪。另蘇坤煌與蘇俊仁尚涉及公司法、商業會計法,以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
法院認為,3人雖承認部分客觀事實,但仍否認主觀犯意,且供述內容與其他被告及證人間仍存有矛盾。本案目前尚待傳喚證人多達86人,需進一步進行交互詰問以釐清全案事實,因此仍有羈押必要性風險,須以高額交保及科技監控作為替代手段。
本案爆發後,陳啟昱遭檢方聲押起訴,去年9月曾獲准以600萬元交保,但經檢方抗告成功後,僅短暫獲釋2天即再度被收押至今。隨著羈押期限將屆,3人律師團提出交保聲請。
庭訊中,陳啟昱主張已遭羈押逾1年,卷證資料龐雜,長期收押影響其辯護準備,防禦權受損;蘇坤煌與蘇俊仁則以健康因素為由,表示身患疾病需出獄就醫。台南地院審酌相關事由後,裁定准予交保,但同時祭出高額保金與電子監控等防範措施,以確保後續審理順利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