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最年長死刑犯王信福因涉1990年殺警案,日前以監察院調查報告等理由聲請再審並提出抗告,主張原判決存在重大疑點,惟相關救濟途徑相繼遭法院駁回確定。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去年8月裁定再審聲請無理由,最高法院近日也駁回抗告,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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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74歲的王信福為目前台灣最高齡死囚。監察院前年完成調查後,曾呼籲檢方提起非常上訴,王信福與律師團隊遂依此聲請再審,主張包括測謊圖譜判讀有疑慮、扣案槍枝文件中出現「左輪」、「右輪」不一致,以及對王信福有利的同夥證詞未被法院採信等情形,均足以動搖原確定判決。
不過,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認定,上述主張均非刑事訴訟法所稱「新證據」。合議庭指出,警方鑑定結果已確認行兇者使用的是同一把右輪手槍,鑑定文件中雖有「左輪」文字誤載,但不影響整體證據判斷;至於多年後未能在槍枝上驗出王信福指紋,係因槍枝歷經多人接觸與時間久遠,無法據此推翻原有事實認定。
針對測謊部分,法院指出,測謊原則上不具證據能力,且王信福於一審時即已接受測謊,結果為「無法判別」,如今僅對同一圖譜提出不同解讀,並不構成新事證。至於同夥李光臨曾提出對王信福有利的供述,合議庭認為歷審均已完整調查與辯論,法院先前未予採信,本次再度主張僅屬重複爭辯,無法動搖確定判決。
王信福與律師不服裁定,向最高法院提出抗告。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台南高分院裁定並無違誤法令之處,遂駁回抗告,全案確定。
回顧王信福案,王被控於1990年8月10日,在卡拉OK內與2名下勤務休息的員警發生口角後,涉嫌教唆手下持槍朝2名員警開槍,2人送醫後不治。王信福隨後潛逃中國,2006年因不堪病痛持假護照入境台灣時被捕,並於2011年7月27日判處死刑定讞。
死刑是否可能誤判,一直是社會關注焦點。過去曾有多起死刑定讞後翻案的冤案,包括徐自強、鄭性澤,歷經多年再審後改判無罪;江國慶則在1997年遭執行死刑,事後證實為冤案。另如盧正、邱和順、沈鴻霖等案件,也因自白、刑求、證據完整性等問題,長期引發司法正義爭議。

最老死囚王信福再審抗告遭駁回 殺警案死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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