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殺石虎販賣牟利! 越南失聯移工自製獵槍宰犬貓 判8年2月併科罰金14萬元

越籍移工潘克協自製獵槍獵殺石虎,一審判處有期徒刑8年2月,併科罰金14萬元。(圖/新竹流浪動物珍愛協會提供)

新竹縣動保團體歷經半年蒐證,揭發一名越南籍失聯移工潘克協涉嫌宰殺流浪犬貓及多種野生動物販售牟利,甚至包含石虎、山羌、水鹿、白鼻心、穿山甲等保育類動物,手法殘忍震驚社會。臺中地方法院日前審結,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動物保護法》、《野生動物保育法》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潘男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2月,併科罰金14萬元,服刑期滿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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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潘克協自行撿拾鐵管、鐵片後,以砂輪機、電鑽切割貫通,再使用電焊工具加工,製造可擊發火藥及金屬彈丸、具殺傷力的非制式獵槍,共計4枝。完成後,潘男即持獵槍四處獵殺流浪犬貓與野生動物,並透過網路兜售,每隻價格約1500元至3000元不等,交易時甚至附上已去毛的流浪貓屍體。

越籍移工潘克協自製獵槍獵殺石虎,一審判處有期徒刑8年2月,併科罰金14萬元。(圖/新竹流浪動物珍愛協會提供)

判決內容也揭露,潘男不僅宰殺流浪貓狗,2025年間更持自製獵槍射殺石虎販售,每隻開價3000元,另有台灣野山羊、山羌、水鹿、白鼻心、穿山甲等野生動物,皆成其槍下亡魂。

警政署保七總隊於去年6月4日前往查緝時,潘男竟持自製獵槍瞄準員警,警方一度被迫撤退並請求支援,潘男趁隙逃逸。警方隔日發現潘男騎乘機車外出,隨即將其逮捕到案。

庭審時,潘克協辯稱自己為失聯移工、不諳法律,自製獵槍未傷及他人,且犯後坦承並協助警方找回部分槍械,請求減刑。不過法院認為,潘男自製獵槍數量多,且持槍獵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石虎,犯罪情節重大,非屬情輕法重可憫恕之情。

法院指出,被告明知貓屬動物保護法禁止宰殺對象,石虎更為珍貴稀有的公告保育類野生動物,仍加以宰殺販售,嚴重侵害動物生命,危害社會善良風氣。綜合考量其犯行、危險性及個人背景,依法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2月,併科罰金14萬元,罰金得以每日1000元折算1日勞役,服刑期滿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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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聯移工自製獵槍宰殺貓狗石虎販售牟利法院重判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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