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6月,雲林漁民出海作業時,漁網遭離岸風場工作船與浮標絞毀,事後才得知原有漁場將開發為風電場。漁民要求賠償,經經濟部協調後,離岸風電公司承諾小額補償個別網具損害,未料事後卻反控漁民涉詐欺與強制罪,引發爭議。
此案歷經近6年訴訟,去年8月一審判決漁民無罪。檢方提起上訴後,台南高等法院今宣判駁回上訴,維持無罪判決,全案定讞。
長期協助漁民的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發布聲明指出,律師團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共同為漁民辯護,終於還給漁民清白,這是遲來的公道與正義。
聲明回顧,2021年2月1日清晨,警方大規模搜索漁村並拘提漁民,檢方同年9月起訴。漁民在訴訟期間往返法院,耗費時間與生計,身心俱疲。
法院判決認定,漁民爭取權益並無違法,也不存在詐欺行為。聲明批評,此案屬典型「反公眾參與策略訴訟」,開發商以刑事告訴處理民事爭議,消耗漁民資源與鬥志,應受社會檢視。
漁環中心呼籲,離岸風電開發應尊重海域多元使用者,相關主管機關應建立透明溝通機制,從選址、環評、施工到營運與除役階段,保障漁業利害關係人權益,避免類似爭議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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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漁網遭風場絞毀案定讞 漁民無罪確定 訴訟6年終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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