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北大特區驚爆「糞水噴發」惡夢!一名鄭姓屋主一年多內遭遇7次排泄物倒灌,客廳浴廁全遭殃,怒告建商與管委會求償178萬元。
法院近日判決出爐,認定建商已過10年侵權時效免責,僅判管委會賠償約10萬元。百萬求償夢碎,屋主慘吞大半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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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北大特區一處2005年完工的社區大樓,鄭姓屋主2011年購入A1棟3樓二手屋後,於2022年起接連發生7次糞水倒灌事件。大量排泄物從浴廁噴出並漫延至客廳,家具裝潢受損、惡臭難耐。
屋主調查後發現,共用排水管線疑因建商早年變更設計導致管徑縮小與坡度不足。原設計圖顯示1樓原有浴廁管道間,但建商改為社區活動中心時,在1樓天花板轉接管線,使3樓成為堵塞後首當其衝的洩壓點。
屋主提告要求恢復原設計、全面更換管線,並求償家具裝潢、外宿、清潔與租金減損費用共約178萬元。
新北地院審理認為,建商完工已逾20年,侵權求償時效為10年,已依法消滅,且管線已移交管委會管理,建商無再處分權,因此判決建商免責。
至於管委會部分,法官認定後續清疏維護未盡周全,判賠房價出租折損、清潔費與通管費等共10萬1千元。其餘百萬裝修與外宿費等主張因證據不足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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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新北北大特區
時間
2022年起一年多內
事件
3樓住戶7次糞水倒灌
主張
建商改管線導致堵塞
求償178萬元
判決
建商已過10年時效免責
管委會賠償10萬1千元
爭議
侵權時效限制
社區管線維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