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地檢署爆出重大疏失,竟將一名判刑確定的詐欺犯「忘記執行」長達5年,引發社會譁然。更讓公務員群體炸鍋的是,相關承辦人員的懲處竟僅為「考績乙等」。消息曝光後,大量基層公務員怒批制度荒謬,直言「難道縱放人犯只值乙等?」更有人痛批,許多基層公務員明明全年無失誤、天天加班,卻因甲等名額限制被迫「輪流吃乙」,如今重大疏失竟也只是乙等,制度雙標引爆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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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檢署日前爆出重大行政疏失,一名判刑確定的詐欺犯竟長達5年未被執行刑期,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監察院已對此提出糾正,而機關對相關承辦人員的懲處僅為考績「乙等」,消息曝光後在公務員社群引發強烈反彈。
有公務員向媒體投訴表示,「如果縱放人犯這樣的重大疏失只值乙等,那我們那些全年無失誤、只是因為甲等名額限制而被迫拿乙的基層公務員,到底算什麼?」不少人直言,這樣的處分形同把乙等當作懲罰工具,卻同時又宣稱乙等只是「及格」,制度顯得相當矛盾。
也有公務員憤怒表示,「以乙等來處罰這種重大疏失,是對其他考績乙等公務員的侮辱。」還有人無奈感嘆,自己多年來從未出過重大差錯,卻仍因制度分配每年被迫拿乙等。
根據公務體系慣例,每年機關考績列為甲等的人數比例最高不得超過75%。這也意味著,即使整個單位整體表現良好,仍必須有約25%的人被列為乙等。
有公務員指出,在實務運作中,甲等往往由資深人員或主管優先取得,而剩下的乙等名額,常落在資淺、剛調單位或缺乏背景的基層人員身上,形成所謂「輪流吃乙」的潛規則。
因此,當此次台中地檢署發生重大疏失卻僅以乙等作為懲處時,不少基層公務員認為這等同揭開制度矛盾,也凸顯考績制度長期存在的爭議。
行政院人事總處表示,目前已針對考績制度進行全面檢視。由於考績法修正涉及銓敘部權責,未來將朝向依受考人實際工作表現評價,並強化對稱職人員的肯定與激勵。
此外,也研議調整考績甲等比例限制,未來可能不再設上限,改由機關首長依實際表現進行考評,並建議2026年考績甲等比例不低於現行水準。相關制度是否調整,仍有待後續討論。

判刑定讞竟拖5年沒關! 詐欺犯爽過日子 中檢認錯急止血承辦人員遭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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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詐欺犯判刑確定卻5年未執行
地點
台中地檢署
懲處
承辦人考績記乙等
爭議
基層公務員認為制度雙標
制度問題
甲等比例最多75%
約25%人必須列乙等
後續
政府正檢討考績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