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隆一名黃姓男子竟把110當玩具!他在2026年2月23日上午8時27分到下午1時10分,短短不到5小時連打8通報案電話,一下稱身體不適、一下又說有糾紛,害員警一路疲於奔命衝到現場,結果每次到場他都改口「不用幫忙了」。警方多次告誡仍擋不住他繼續亂打,最後直接依法移送。法官認定他明知故犯、反覆滋擾,已實質排擠真正急難民眾的報案資源,近日裁罰5000元,給這場荒唐鬧劇一記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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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一名黃姓男子,日前把110報案專線當成隨傳隨到的免費服務,在短短不到5小時內連續打了8通電話,理由一下是身體不適,一下又說需要警方協助、要處理糾紛,讓警力在同一天內不斷被調度到現場。更誇張的是,員警真的趕到後,他卻又改口說不需要幫忙,整起事件等於拿公權力開玩笑,也讓真正有急難需求的人可能因此被延誤。

根據法院裁定內容,黃男是在2026年2月23日上午8時27分起至下午1時10分,在基隆市仁愛區陸續8次撥打110。警方獲報後,由基隆警一分局忠二路派出所員警前往處理,但黃男每次都在警察到場後表示「不用警方協助」。警方不是沒提醒,現場員警曾明確告誡、勸阻他不要再無故撥打110,但黃男仍持續重複同樣行為,最終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基隆地院。
法官審理時,檢視110報案紀錄單、警詢錄音及員警密錄器影像後,認定黃男的行為不是單純一時失控,而是在短時間內頻繁、反覆任意撥打,已經明顯偏離一般社會常情,帶有滋擾性質。法院也點明,這種濫用報案專線的作法,會直接影響真正發生緊急事故、需要立刻報警的民眾,對公共資源調度造成實質干擾。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4款,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且經勸阻不聽者,可處拘留或新台幣1萬2000元以下罰鍰。法官綜合黃男的教育程度、家庭經濟狀況、行為動機、手段與犯後態度後,裁定處以5000元罰鍰,希望藉此發揮嚇阻作用,也再次提醒110不是拿來惡作劇或消磨時間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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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打八通:黃男在2026年2月23日上午8時27分到下午1時10分,短短不到5小時內共打了8通110。
理由亂編:他以身體不適、急病、需警協助與處理糾紛等理由報案,但警方到場後又說不用幫忙。
勸了不聽:員警到場處理時已多次明確告誡,不得再無故撥打110,但他仍持續重複同樣行為。
法院認定:法官認為他短時間頻繁亂打110,已干擾警力調度,也影響真正有急難民眾的報案權益。
裁罰出爐:基隆地院最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規定,裁定對黃男罰鍰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