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追到社工端 陳尚潔過失致死判2年 偽造文書竟無罪

男童凱剴遭保母虐死案,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右)涉過失致死,一審今日宣判2年徒刑

剴剴遭虐死案今天再炸出制度責任判決。台北地院4月16日上午9時29分宣判,認定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至於她被控偽造文書部分,法院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這也代表,除了惡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早已遭重判外,司法如今正式把矛頭轉向制度第一線,直接認定在孩子傷勢早已明顯異常的情況下,負責訪視與追蹤的人沒有把人救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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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4月16日上午9時29分宣判,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涉過失致死案

這起判決最震撼的地方,不只是陳尚潔被判刑,而是法院明白指出,她不是單純被動記錄的社工,而是對剴剴有實質保護義務的人。台北地院新聞稿寫得很重,認定兒福聯盟把剴剴交由劉彩萱全日托育後,陳尚潔身為收出養社工,實際上就是能親自進入托育場域、檢視孩子受照顧狀況的重要陪伴者,因此對監督保母照護品質、追蹤孩子身心狀況,負有積極作為義務。

法院並認定,陳尚潔在3次訪視過程中,早已看到剴剴額頭大片瘀青、臉明顯消瘦、表情落寞悲傷、眼神空洞、掉牙3到4顆、頭髮稀疏,以及額頭反覆出現新舊瘀傷,外表與交付托育前相比幾乎判若兩人。判決認為,她卻仍盲目偏信劉彩萱的卸責說詞,沒有及時通報、沒有有效阻止,讓劉彩萱得以在欠缺監督下持續升級凌虐,最終導致未滿2歲、無求救能力的剴剴長期陷入孤立無援的處境,並於2023年12月24日因低血容性休克死亡。

在法律攻防上,陳尚潔始終主張自己只是出養社工,不是居托中心主責社工,也不是監督保母的人,強調自己同樣是被劉彩萱欺騙的一方,律師也替她做無罪答辯。只是法院今天並未接受這套說法,直接認定她對死亡結果「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而且其過失與剴剴死亡之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不過,法院也沒有全盤照單全收檢方指控。今天的一審結果是過失致人於死部分有罪、偽造文書部分無罪,意味著法院最終仍把刑責核心放在「該救卻沒救、該通報卻沒通報」的失職上,而不是認定她在文書部分的犯罪成立。這一判,也等於把剴剴案從單純惡保母虐童命案,進一步拉到整個兒少保護體系失守的責任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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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出爐:台北地院今天判陳尚潔過失致人於死罪成立,處2年徒刑;偽造文書部分無罪,全案可上訴。

法院認定:她對剴剴不是單純聯繫者,而是負有追蹤托育照顧與保護義務的重要社工。

關鍵原因:法院認為她在3次訪視中已看見明顯兒虐警訊,卻未積極查核、通報或救援,最終讓悲劇持續發生。

無罪部分:偽造文書未被法院採納,理由是部分紀錄較像選字誤繕與急診混亂下的行政疏失,尚不足證明主觀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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