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道1號北向327公里台南仁德路段,8日上午9點多出現一輛機車逆向往南行駛,由於當時仁德路段車流量很大,嚇壞用路人;國道警方表示,該名22歲男子逆向騎車還把機車停在路中央,有熱心車駕駛及拖吊人員勸離還發生拉扯,警方到場將其帶離車道並送醫。國道第四大隊指出,勤指中心8日9時24分獲報國道1號北向327公里仁德路段有機車逆向往南行駛,立即派遣巡邏車前往,9時31分在國道1號北向329.2公里發現張姓男子騎乘機車停於車道,由於張男情緒不穩,並與他車駕駛及拖吊人員拉扯,隨即將張男帶離車道,通知救護車送醫。
國道警方表示,針對張男將車輛停於高速公路車道造成後方車輛受阻造成危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將依規定舉發並移送法辦。此外,機車行駛國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無故於車道中暫停,依第43條第1項第4款,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
另,國道3號南向322公里柳營交流道路段昨天上午也發生駕駛遇上越南籍女子騎腳踏車迎面逆向而來,讓目擊駕駛直呼「到底怎麼騎的?」警方獲報後,派遣巡邏車前往查看,於國道3號南向319.5公里將腳踏車攔查在外側路肩,女子稱因不熟悉路況誤上國道,警方依規定製單舉發,依法可對腳踏車騎士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