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澎湖一名34歲姨媽與4名未成年的男性友人聯手,強脫15歲外甥女與她男友的褲子,逼兩人當場在床上做愛給大家觀看,並拿手機拍下性交過程,被外甥女告上法院。澎湖地院審理,法官審酌姨媽已取得2名被害人原諒,依她犯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以強暴使少年製造性影像罪,減刑處3年8月徒刑。另沒收姨媽等5人共9支手機。可上訴。
原文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502/3159149.htm判決指出,34歲女子小芳(化名)是15歲少女琪琪(化名)的阿姨,兩人與涉案4名未成年少年皆為朋友。2023年6月28日12時許,小芳和這4名少年聯手,在自家住處房間內,強行將琪琪與她未滿16歲男友的褲子脫下,並將兩人推躺在床上,逼他們當眾發生性行為供大家觀看,其中小芳、施和趙姓少年還拿手機將性交過程拍下,經琪琪事後報警,警方查扣小芳及在場4名少年的手機共9支,依妨害性自主等罪起訴小芳。
全案審理時,小芳坦承犯行,並和琪琪及其男友達成調解,法官認為小芳已知悔悟,用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替她減刑,依犯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以強暴使少年製造性影像罪,處3年8月徒刑。而4名涉案少年因未成年,另交由少年法庭審理。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