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毒駕撞死所長二審開打!陳嘉瑩只認過失家屬當庭崩潰】
這場二審一開庭,火藥味直接炸開。
陳嘉瑩被控毒駕拒檢,拖行清水派出所前所長劉宗鑫後撞上護欄,導致劉宗鑫殉職。
一審已判死刑,但她在高院二審仍否認殺人,只承認過失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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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攔查變死亡現場】
案發在2024年9月30日深夜,新北土城警方發現陳嘉瑩違停,上前盤查。
劉宗鑫發現車內疑似有毒品,要求她下車受檢。
未料陳嘉瑩拒絕配合,後續駕車逃逸,劉宗鑫遭拖行並撞上施工護欄,最後傷重不治。

【一審判死二審翻盤】
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一審認定陳嘉瑩涉犯殺人罪,判處死刑。
案件上訴到高等法院後,11日二審首度開庭。
陳嘉瑩辯稱沒有殺人犯意,只承認過失致死,並坦承毒駕、妨害公務及妨害公眾往來交通等罪。
【律師主張不該判死】
辯護律師主張,一審錯誤適用殺人罪,也錯誤認定陳嘉瑩有殺人故意。
律師並引用死刑釋憲相關意旨,主張死刑應限於直接故意且情節最嚴重的犯罪。
另有辯護意見提到兒童最佳利益原則,認為一審未適當考量她育有幼子。

【家屬怒火全面爆發】
劉父聽完後情緒激動,強調這不是普通車禍,也不是不小心的意外。
他痛批,劉宗鑫是穿著制服、依法執行公務,卻在短短時間內被奪走生命。
劉父更怒問,如果放過這樣的案件,以後誰還敢替國家執法。
【母親遺孀哭到崩潰】
劉母在庭上哭到幾乎無法說話,悲痛表示無法理解陳嘉瑩做了這些事後,怎麼還能提出這些辯解。
劉宗鑫的遺孀也當庭對陳嘉瑩表達憤怒,反問如果是自己的家人或孩子遭遇同樣下場,還能不能接受。
這場庭審不只是法律攻防,更像是被害家屬再次被迫面對失去至親的傷口。

【司法天秤被推到極限】
這起案件真正引爆的,不只是死刑存廢,而是執法人員生命、被告人權、被害者家屬痛苦與司法量刑標準的正面衝撞。
陳嘉瑩是否具有殺人故意,接下來要由高院依客觀證據判斷。
但對家屬來說,劉宗鑫已經回不來,這場審判每一次開庭,都是一次重新被撕開的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