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審7年10月重判遭撤銷發回 顏寬恒詐領助理費案再起變數 最高法院認關鍵事實仍待釐清

【顏寬恒涉助理費案重判遭撤銷 最高院點出調查疑點 7年10月判決發回更審】

二審被判7年10月的顏寬恒涉詐領助理費案,28日突然出現重大變數。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代表涉貪部分並未定讞,也不是已被宣告無罪;原本壓在身上的重判,如今必須重新接受司法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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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原判】顏寬恒被控透過營造公司負責人林進福,以公費助理名義詐領108萬餘元助理費。一、二審均認定涉犯貪污罪,二審判顏寬恒7年10月、林進福7年8月,案件一路上訴至最高法院。

【最高院撤銷】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全案仍有數項重要事實沒有被充分釐清,因此撤銷二審原判,將案件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這一紙判決,直接讓原本的有罪判決重新回到司法攻防階段。

【助理身分成關鍵】最高法院指出,卷內事證顯示,林進福確曾替顏寬恒跑婚喪喜慶行程、處理民眾請託等選民服務。原判決一方面認定其為掛名助理,另一方面又採認其曾執行工作,兩者是否矛盾,必須再查。

【薪資流向待查】原判決認定林進福的立法院助理薪資,被記錄在顏寬恒代收款項中,但最高法院認為,原審並未清楚說明此項認定的依據。助理是否實際任職、薪資最終流向何處,將成為更審無法迴避的核心。

【陳述能否採用】最高法院另指出,檢察事務官詢問顏寬恒前,是否已發覺其涉有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犯行,攸關顏當時陳述是否具有證據能力。原判決未完整調查即採用,遭認為有再釐清必要。

【顏寬恒發聲】顏寬恒在判決撤銷發回後透過聲明表示,尊重最高法院決定,並稱本案仍有諸多事實與法律問題有待重新釐清,未來將與律師團隊在更審程序中持續捍衛清白,並期待司法公正還原真相。

【不是無罪確定】撤銷發回代表二審涉貪有罪判決被撤銷,但並不等同顏寬恒已獲無罪判決。被控詐領助理費的責任是否成立,仍須由台中高分院更審後依法判斷,檢辯雙方勢必重新交鋒。

這起案件的震盪,不只關乎一名立委的刑事責任,更牽動公費助理制度、證據調查品質與人民對司法公正的信任。當重大涉貪指控遭最高法院要求重查,未來更審能否完整釐清事實,將是社會緊盯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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