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涉貪案二審大逆轉!陳超明徐永明改判無罪 蘇震清重判10年維持原判

【【立委涉貪案二審震撼逆轉】陳超明、徐永明改判無罪!蘇震清重判10年維持原判,陳超明痛陳「天真的黑過,正義終來到」】

歷經長達數年的司法審理,震驚全台政壇的「跨黨派立委集體涉貪收賄案」今天迎來二審重大判決!臺灣高等法院今日上午正式宣判,判決結果讓外界高度震驚——陳超明與徐永明雙雙逆轉獲判無罪,而蘇震清與廖國棟則未獲翻盤、維持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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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判決兩樣情!陳超明徐永明逆轉無罪】 根據高等法院二審判決,一審原遭重判7年8月的國民黨現任立委陳超明,以及一審遭判7年4月的前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合議庭撤銷原判決,均改判「無罪」;前立委蘇震清維持一審判處的10年有期徒刑、前立委廖國棟維持8年6月有期徒刑;前立委趙正宇涉財產來源不明罪部分亦維持無罪,全案仍得上訴最高法院。

【合法申報政治獻金!陳超明:絕非貪污對價】 獲判無罪後,陳超明發表聲明強調「自本案起訴以來,始終堅信清白」。他指出,案內所涉的100萬元自始至終皆依《政治獻金法》公開申報,二審法院明察秋毫,確認該筆款項與立委職務行為間客觀上「毫無對價關係」,檢察官在庭訊中亦曾承認缺乏直接對價證據,一審將合法透明的政治獻金率爾認定為賄款,存在重大法律瑕疵。

徐永明:案發時是時代力量黨主席、前立委;2020年8月5日主動退出時代力量,目前為無黨籍。

【一通電話順水人情!選服界線不應無限上綱】 陳超明進一步釐清事實,強調自己當初即明確拒絕主辦相關公聽會,後續東吳大學舉辦之鑑定會,他不僅從未出席,亦未曾派員參加或發言。自己僅係基於人情,撥打了一通不到三分鐘的電話請經濟部派員出席學術會議,經濟部官員亦作證他從未過問或施壓個案,此等單純轉達純屬常態性選民服務,不具實質行政干預力,根本不符貪污罪構成要件。

【監聽譯文證從未謀面!司法回歸無罪推定】 陳超明表示,歷經檢調數年監聽,客觀譯文證明他與案件相關人從未謀面、無直接聯絡。二審法院堅守「無罪推定」與「嚴格證明法則」,拒絕以推測羅織罪名,不僅還他清白,更捍衛了法治國原則。他感性表示,過去承受「天真的黑了」的冤屈,如今證明司法仍有良心與勇氣,未來將繼續秉持初衷為苗栗鄉親與國家奉獻。

【政治獻金與職務對價之法律界線省思】 民意代表受託處理選民陳情與接受政治獻金之間的界線,長年以來是司法審判的重大難題。二審法院嚴格檢視「實質影響力」與「對價關係」之客觀證據,凸顯刑事審判落實證據裁判原則的重要性,也為國會民代選民服務與公關獻金的法律分際立下關鍵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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