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官吃500萬「水果箱賄賂」!潤寅472億大案遭活生生吃掉 郭詩晃定讞入監

前調查官郭詩晃。資料照。

調查官涉貪「吃案」潤寅472億詐貸案 郭詩晃收500萬定讞將入監

前台北市調查處松山站調查專員郭詩晃(2020年1月退休),在偵辦潤寅集團詐貸 472 億元重大案件時,竟收受企業主透過白手套送上的 500 萬元賄款,隨後「吃案」放水,並請託關說升遷。全案一、二審依貪污治罪條例重判 12 年徒刑、褫奪公權 6 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郭須入監服刑。

連千毅大哥出獄!判3年多霸氣回歸 雪碧曬照喊:老大回來了

■ 利用都更名義接觸 水果盒暗藏 500 萬

法院認定,早在 2009、2010 年,郭詩晃因母親住處附近的都更案結識有富集團總裁洪村騫,之後保持往來。潤寅集團董娘王音之自 2008 年起指示員工冒名向多家銀行詐貸,2011 年起向洪氏夫婦借款累積高達 9 億元。

2016 年潤寅遭洗錢防制處移送至松山站偵辦,郭詩晃即為承辦人。王音之擔心犯行曝光,透過洪村騫「白手套」牽線。洪遂以都更為由安排會面,並將裝有 500 萬現金的水果盒放在郭母住處,離開前還刻意提醒「不要把水果送人」。王音之事後還開出兩張各 250 萬元的支票補給洪氏夫婦。

■ 偽裝查核、蓄意放水 將重大案件改列「資料參考」

郭詩晃收到賄款後,明知潤寅金流異常、涉及冒名匯款等重大違法,卻刻意不查。2019 年初,他更在缺乏查核的情況下擬具「查無具體不法事證」的結論,隔日即獲調查局同意將案件 改列『資料參考』
潤寅案因此遭冷處理,直到同年資金鏈斷裂倒閉、檢方重新搜索,才意外發現潤寅曾以「支付廠商」名義開立支票給「調查局郭」,揭露整起貪瀆。

■ 辯稱「沒拿錢」遭法院否認

郭詩晃雖辯稱未收賄,也宣稱曾「秉公處理」,但法院不採信,理由包括:

  • 若未收賄,理應立即向政風單位報備遭關說
  • 卻反而在承辦期間多次主動聯絡李世仁、洪村騫
  • 並請託協助關說升遷
  • 洪村騫也證稱郭最終並未退回水果盒現金

因此認定其收賄犯行明確。

■ 量刑結果

  • 郭詩晃:貪污罪判刑 12 年、褫奪公權 6 年,追繳 500 萬元賄款(未扣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 王音之:認罪,判刑 4 個月確定。
  • 洪村騫、李世仁:均獲緩起訴確定。

郭詩晃雖於 2020 年退休,惟懲戒法院仍裁定 撤職、停止任用 4 年、罰款 60 萬元,目前已進入第二審。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