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一審今天宣判,屏東縣議長周典論被高雄高分院依連署賄賂罪判處3年4月徒刑,併科罰金150萬元、褫奪公權5年,另沒收法院認定欲用於賄賂的500萬元。這起郭台銘總統連署案,司法攻防至今仍未落幕。

影/竹聯幫網內互打約輸贏! 蘭小明深夜亮錄音王啟鑌遭控演衝突 流量劇本黑幕掀開

【500萬元爭議】案件核心,是周典論遭法院認定於郭台銘爭取總統參選連署期間,交付500萬元給潮州鎮長周品全推動連署。如此龐大金額究竟是工作支出,還是被用來換取連署意願,成為整起案件最尖銳的攻防線。

【他說是工作費】周典論辯稱,這500萬元是為了激勵周品全找人連署的工作費,還曾交代不得將錢交給連署人;他表示自己只與周品全接觸,對其他人後續如何執行並不知情,因此否認具有違法犯意與犯行。

【法院為何不信】高雄高分院認為,連署所需人事、宣傳與庶務等支出,原本已有郭台銘辦公室負擔,沒有由周典論另行私下交付大筆金錢處理的合理必要。法院再參酌相關證人證述與金流,認定並非單純獎勵金。
【實際發放雖低】法院也考量,周典論提供的款項雖高達500萬元,但實際發放給連署人的金額甚低,對選情造成的影響不高,因此更一審判處3年4月徒刑,併科罰金150萬元,並宣告褫奪公權5年。
【一路打到更審】周典論一審在屏東地院被判4年、罰金500萬元、褫奪公權6年;二審改判3年2月、罰金150萬元、褫奪公權5年。最高法院其後以事實調查與法律適用仍待釐清為由,撤銷原判決發回。
【更審刑度增加】案件回到高雄高分院後,今天更一審仍認定周典論涉犯連署賄賂罪,刑期由先前二審的3年2月增為3年4月,罰金與褫奪公權則維持150萬元及5年。法院並宣告沒收500萬元。
【周典論將上訴】面對更審結果,周典論表示遺憾,將在收到判決書後與律師研議並提出上訴。也就是說,這場纏訟已久的連署案仍未定讞,後續是否再進入最高法院審理,將牽動案件最終走向。
【民主不能標價】一份連署的重量,不只是一張紙,也關係到總統參選制度能否被公平信任。當法院認定地方議長涉以龐大資金介入連署,即使實際發放金額不高,留下的仍是民主程序、地方權力與公共信任的巨大疑問。
